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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週 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實行召會生活(週四)

 






主的作頭就是召會中的權柄。我們若要實行召會生活,就必須學功課,常常服從主作頭的權柄。主是頭,我們都是在祂作頭之下的肢體。如果我們與頭的關係不對,我們就與身體不對;並且毫無疑問,也會與其他肢體不對。我們與頭對了,我們與所有肢體,與身體就都是對的。我們若不在作頭的權柄之下,就沒有立場對弟兄姊妹說甚麼好有所調整。我們若想要向他們說甚麼,我們必須服在主的作頭之下。(實行召會生活的基本原則,三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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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