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們經歷那靈在我們裡面生活並工作,結果我們就成為義的。我們裡面的人自然而然是透亮的,像水晶一樣純淨,並且我們能知道神的心。我們無須努力,立即就知道主的心思,並且清楚的領會祂的意願和工作。這樣,我們所作的,乃是照著主的心思和意願。這就是義。
許多基督徒有一種觀念,以為我們作錯事時,我們就與神不對了。這種義的觀念太膚淺了。即使我們沒有作錯甚麼事,我們與神可能仍是不對,因為我們也許不在主的心思和意願裡。表面看來,我們各方面沒有甚麼不對;然而,我們全人也許與神非常不對。我們可能沒有照著主的心思,我們所作的也許不是祂的意願。只要我們不行神的意願,我們就是不對的。我們反倒把我們的生命,並主所給我們的一切,全浪費了。(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,二八六至二八七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