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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週 管治權—征服仇敵、恢復地、並運用神管理地的權柄(週三)

 
神給人管治權的第三面用意是要帶進神的權柄,運用神的權柄在地上。人必須運用神的權柄,使神的國可以臨到地上,神的旨意可以行在地上,神的榮耀可以彰顯在地上。這一切都要在地上。如果神的國只在諸天之上,神永遠不會滿意。如果神的旨意只行在天上,神的榮耀只彰顯在諸天之上,祂也不會快樂。祂想望這一切事都能在地上發生。這是召會今天的責任。在召會裡有神的國。在召會裡神的旨意得以通行。在召會裡神的榮耀得以彰顯。阿利路亞!我們有豫嘗。現在我們能看見,為甚麼神叫人管治海、空中和地上的一切。神的用意是要除滅仇敵,再取得地,並顯明祂的榮耀。(創世記生命讀經,一○三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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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