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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週 愛神的尋求者藉著神話語的功用所領受的福(週三)

 
在整個宇宙中,光是生命的關鍵。植物、動物和人類,都需要光纔能存活。在聖經裏,我們這些基督徒被稱為神的兒子,(加三26,)光的兒子。(約十二36。)既是光的兒子,我們就當活在光中,行在光中,留在光中,並且作完全在光中的人。當我們在光中時,我們就與我們的三一神有交通。(約壹一5~7。)這樣,我們就有分於祂的所是,而享受祂。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,三二四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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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