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這樣完全的救恩乃是由基督這位耶和華的僕人所構成,對我們這些神的選民成為約和光;所以,接受並享受這救恩的路乃是藉著呼求我們主基督的名,操練我們的靈,照著我們的靈而活,住留在我們靈裏;與我們的靈同在的,就是這位基督。(賽四二5,亞十二1,羅八4下,啟一10上,提後四22,賽十二3~4。)…在以賽亞四十二章六節,神說到要將基督賜下作眾民的約和外邦人的光以前,祂宣告說祂已將靈賜給我們。(5。)首先,祂告訴我們,祂在我們裏面豫備了一個『胃』,就是靈;然後祂告訴我們『食物』是甚麼,就是基督作約和光。我們屬靈的胃就是我們的靈,而基督是食物,給我們接受到我們屬靈的胃裏。因此,接受並享受基督的路就是操練我們的靈,照著我們的靈而活,並住留在我們的靈裏,基督就是與這靈同在。提後四章二十二節說,『願主與你的靈同在。』基督既與我們的靈同在,我們就必須操練我們的靈,照著我們的靈而活,並住留在我們靈裏,使我們能接受祂並享受祂。…今天,我們的靈就是我們的三層天,至聖所,我們與主相會之處。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,四四五至四四六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