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永遠的定旨乃是要我們每日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、生命的供應和食物,使祂可以與我們調和。基督徒生活裡的一切事,實際上乃是神與人調和的事。…無論我們去那裡,無論我們作甚麼,我們必須記得,如今主活在我們的靈裡。我們必須棄絕並否認我們天然的生命、心思、意志和願望。我們必須轉向靈,就是我們全人最裡面的部分,接觸主並體會祂的願望。這樣,我們就會感覺到主的運行和工作,…我們所作的就不會僅僅出於我們自己;雖然是我們作的,卻是我們藉著主並同著主作的。
這調和的結果乃是聖徒中間真實的一,身體的一。我們已經在那靈裡受浸,成了一個身體,且得以喝這一位靈。(林前十二13。)因此,我們越喝祂,就越在這一個身體裡。我們越接受主作我們的食物和生命供應,並憑祂活著,我們就越實現身體的一。我們在主裡憑以活著的生命,不是個人主義的生命,乃是為著團體的身體,並為著身體眾肢體的生命。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人,不僅是個人,也是身體的肢體。當我們憑己活著,不會覺得或感覺需要身體或聖徒。然而,當我們棄絕自己、否認自己、並接受主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供應,而憑祂活著,我們就感覺我們不再僅僅是個人,乃是身體的肢體。我們感覺我們需要其他的肢體而實現身體的一。(為著基督身體的一經歷神人調和,三五、三七至三八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