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羅在〔以弗所〕四章一節宣告說,『所以我這在主裡的囚犯勸你們,行事為人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配。』從上下文我們清楚看見,行事為人與所蒙的呼召相配,主要的就是保守那靈的一。…那靈的一根本就是三一神。〔4~6。〕保羅說到身體,也說到一位靈、一位主、一位神與父。把身體和三一神相題並論,就指明一實際上乃是三一神與信徒的調和。
在我們相信基督的那天,我們就進入這個一裡面了。然而,我們在天然的人、天然的構成、天然的個性上仍然有難處。但我們越經歷基督這賜生命的靈,這些天然的成分就越減少。由於我們經歷三一神,這些成分越過越減少,我們就被成全成為一。
聖經中所啟示的一並不是將眾信徒加在一起,形成一個和諧的單位;這種一的觀念是天然的,也是膚淺的。…一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與信徒的調和。(一的真正立場,八六、八九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