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用三個憑藉封閉生命樹的道路:基路伯、火焰和劍。〔創三24。〕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,(參結九3,十4,來九5,)火焰表徵神的聖別,(申四24,九3,來十二29,)擊殺用的劍指明神的公義。(參哀三42~43,羅二5。)神的這些屬性把要求加於罪人身上。既然有罪的人無法達到這些要求,(三10~18,23,)他就不可接觸作生命樹的神。直到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包羅萬有的死,滿足了神榮耀、聖別、和公義的要求,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人纔可以進入至聖所,有分於生命樹。(聖經恢復本,創三24第一註。)
我們罪人墮落了,與神的公義相牴觸,並與神的生命隔離。(創三24,弗四18。)
我們這些罪人需要在法理上蒙救贖,脫離神照著祂律法公義的要求而有的定罪,(加三13,)並在生機上憑祂的生命蒙拯救,脫離罪所帶進來的死。(提後一10,羅五10,12,17,21。)(約翰福音結晶讀經,一五一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