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的目的,在積極一面是要藉著一個團體的人彰顯祂自己,在消極一面是要藉著這團體的人對付祂的仇敵撒但。在聖經的末了有一座城,名叫新耶路撒冷。(啟二一2。)神的形像藉著那城得以彰顯,(11,四3,)神的權柄藉著那城得以實施。(二二5,二一24~26。)那城就是神的彰顯和代表。
在創世記一章有神的定旨和心意,卻沒有完成神定旨、達成神心意的路。那條路不在一章,乃在二章;那條路是甚麼?那條路就是生命樹。(9。)在啟示了『形像』和『管理』(權柄)這些辭之後,就有二章『生命』這辭。我們這些受造的人若沒有神的生命,怎能彰顯神?…神若是你裏面的生命,並活在你裏面,你就可能完全活出神並彰顯神。我們可以在生命樹裏看見完成神定旨的路。(生命樹,二至三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