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們裡面有兩種本質:肉體和靈。我們必須選擇要照著肉體還是照著靈而行。這個選擇完全在於我們。要認識甚麼是靈很難,但要認識甚麼是肉體很容易。在每一種環境和處境中,我們都可以認出肉體。我們除去肉體,剩下的就是靈。我們既認識甚麼是肉體,就能藉著不照肉體而行,來照著靈而行。
我們可能以為有些事是中立的,不可能知道這些事是不是肉體。然而,按照聖經,沒有第三種選擇或中間地帶;若不是照著肉體,就是照著靈。(羅八4,6,9,約三6,加五17,六8,彼前三18。)譬如,妻子可能偏好開窗,她的丈夫可能偏好關窗。窗戶是開或關可能是中立的,但任何一方若堅持自己的偏好,那就是肉體。我們若為自己的目的、興趣、或利益堅持任何事,即使事情本身並非有罪或不道德的,我們仍是照著肉體而行。…只要我們不照著肉體而行,就必是照著靈而行。(包羅萬有內住的靈,三五至三六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