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們都必須知道,我們全人最重要的部分乃是我們的靈。許多時候我們與聖徒的交通和接觸,幫助我們看見我們仍然在我們的肉體和我們的魂—心思、情感和意志裡。我們必須學習一直不活在我們的肉體或我們的魂裡,而活在我們的靈裡。當我們向人發怒時,我們通常是在我們的肉體裡。以後我們領悟,我們該好好待人,我們就變得彬彬有禮,說話很有思想、很有邏輯。這是在魂裡談話、生活、並行事為人。活在肉體裡,或活在魂裡,在神面前都算不得數。
我們應當是屬靈的,在我們的靈裡生活行動。(林前二11~13,15。)要作一個正當的基督徒,我們必須認識今天主耶穌作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那靈,(林後三17,)住在我們的靈裡,並與我們的靈調和成為一靈。(林前六17。)(一九九○年秋全時間訓練信息合輯,七一至七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