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〔律法〕不是有意識的,靠我們外面的努力來遵守,乃是自然且不知不覺的,靠生命之靈內裡的運行而成就。生命的靈,就是基督的靈,基督是與神的律法一致的。當我們照著這靈而行,我們裡面的這靈,自然就藉著我們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。(聖經恢復本,羅八4第一註。)
〔出埃及二十三章十九節〕豫表神的話奶,就是基督生命的供應,該用來滋養在基督裡的初信者,(彼前二2,來五12~13,林前三2,)不該用來『殺死』他們。(林後三6—『那字句殺死人。』)(出二三19第二註。)
保羅在林後三章六節說,那字句殺死人。律法是殺死我們,或供應我們生命,在於我們如何對待律法。我們若將律法當作神活的話,藉著律法接觸主,並與祂同住,律法就成為生命供應的管道。生命的源頭是主自己。律法本身不是這樣的源頭,但律法是管道,神聖的生命和本質藉以傳輸給我們,作供應和滋養。這樣接受律法是何等有福!(出埃及記生命讀經,七七三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