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加拉太書啟示,神原初的目的與終極的用意,乃是要將基督賜給我們。神的計畫與神的定旨是要將基督賜給我們作一切。在亞伯拉罕時,神進來應許給他的,不是律法,不是眾後裔,乃是一位後裔。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在三章八節稱為福音。…我們也許曾經以為,福音的傳揚是開始於主升到天上之後。然而按照加拉太三章,至少在創世記十二章,當神應許亞伯拉罕一位後裔時,神就開始傳福音給人類了。福音的信息是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』,而這信息的內容是:『你那後裔,…就是基督。』〔加三8,16。〕十六節說,『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。並不是說,和眾後裔,像是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,「和你那後裔,」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』神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而這福音的信息是萬國都要因他得福。這信息的內容就是基督是那獨一的後裔,因為神的意願和目的就是要將基督賜給我們作一切。(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卷二,二二六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