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按照加拉太書,基督必須首先啟示在我們裡面。〔一16。〕然後這位基督必須活在我們裡面。(二20。)我們很熟悉這些經節,卻可能沒有加以注意。基督已經啟示在我們裡面,如今正活在我們裡面,但我們真的把這個當作一回事麼?不僅如此,我們已經穿上基督,就如穿上一件衣服。(三27。)我們已經穿上基督,意思就是我們被擺在基督裡。基督已被擺在我們裡面,祂正啟示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;我們也已經被擺在基督裡,祂就像衣服遮蓋我們。
此外,基督必須成形在我們裡面。(四19。)我們可以用手套來說明成形這件事。我們把手放進手套裡,手就在手套裡,但如果所有手指還未穿進去,手就沒有成形在手套裡。大拇指慢慢定位了,然後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根手指頭,最後整隻手都成形在手套裡。基督必須完滿的、徹底的、全然的,在我們內裡的各部分—心思、情感和意志裡,與我們調和。(加拉太、以弗所、腓立比、歌羅西書中的經歷基督,三三至三四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