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創造人乃是按著祂的形像。(創一26。)神所以按著祂的形像造人,乃是要人作祂的彰顯。等到神把人造好之後,神又把權柄賜給人。神給人權柄,乃是要人作祂的代表。…形像這一條線,就是祭司的一條線。因為人惟有作祭司親近神,讓神從裡面流通,纔能有神的形像。我們都知道,摩西有四十天之久,停留在神的面前,和神交通,結果他就被神浸透。當他從神的面光中出來時,他面上放光,真是像神。〔出三四28~30。〕在那四十天之中,摩西實實在在是在那裡作神的祭司。他拋開一切的事務,進到神面前,活在神的面光中,摸著神自己,讓神從他裡面流通,讓神把他浸透,以致他身上全是神的榮光。這說明他有神的形像,完全是因為他是一個作祭司的人,實際的過祭司的生活。(祭司職分與神的建造,一○五至一○六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