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們必須看見我們對…四件事有重大的責任。首先,我們必須正確、充分且真實的傳揚福音。其次,我們必須將聖經教導人,帶人完全認識真理。…第三,我們必須放下各種宗教和實行,照著聖經來在一起。我們必須照著聖經,沒有組織,單單是真實、合乎聖經、真誠、重生、得救、蒙血洗淨的基督徒,在主耶穌的名裏來在一起聚會。
然而,這一切雖然有幫助,卻仍無法滿足神的願望。神的願望是甚麼?就是要我們活基督,有基督作我們的生活,有基督作召會生活的實際,就是真實的內容,使每個地方召會都成為金燈臺。身體生活會達到羅馬十二章的實際,這自然會為著祂的回來豫備新婦。這是主從起初,甚至從永遠以來所渴望的。這是主恢復的目標。今天這目標已經失去並受人忽略,所以主正朝著這目標作工。…世界局勢一直是為著這個目的豫備的。(世界局勢與神的行動,三○至三一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