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林前十二章十二至十四節,我們看見兩件主要的事:那靈與基督的身體。實際上,這身體是出於那靈。十三節說,…我們這許多肢體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,成了一個身體,現今都得以喝這一位靈。身體乃是出於這一位靈,如今這身體一直在喝這一位靈。
我的負擔是要使每一位在主恢復裏的人,都看見那靈與基督的身體。基督教已經偏離了目標,因為基督教毫不關心基督的身體,也沒有正確的顧到那靈。…基督的身體不是指一班信徒為著專一的目的聚在一起,那是社交聚集,不是基督的身體。每當我們說到基督的身體,我們必須有一個深刻的體認,看見基督的身體是獨一無二的。基督的身體不僅在一個地方是一,在宇宙中也是一。如果我們在分裂裏,不關心基督身體的一,我們就不知道基督的身體是甚麼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二冊,三七三至三七四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