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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聖經學者,將聖經中記載的事,分作七個時代,就是無罪時代、良心時代、人治時代、應許時代、律法時代、恩典時代、和國度時代。其中頭三個時代,都是照著管治的原則來分的。無罪時代,是神治的原則;良心時代,是自治的原則;人治時代,是人管治的原則。…在人墮落以前,人與神之間還沒有罪的間隔,這就是所謂的無罪時代。那時,人直接受神的管治,而活在神面前,向神負責。(生命的經歷,一一二頁。)
有的聖經學者,將聖經中記載的事,分作七個時代,就是無罪時代、良心時代、人治時代、應許時代、律法時代、恩典時代、和國度時代。其中頭三個時代,都是照著管治的原則來分的。無罪時代,是神治的原則;良心時代,是自治的原則;人治時代,是人管治的原則。…在人墮落以前,人與神之間還沒有罪的間隔,這就是所謂的無罪時代。那時,人直接受神的管治,而活在神面前,向神負責。(生命的經歷,一一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