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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在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中神國的發展】
第一週(週五)



 有的聖經學者,將聖經中記載的事,分作七個時代,就是無罪時代、良心時代、人治時代、應許時代、律法時代、恩典時代、和國度時代。其中頭三個時代,都是照著管治的原則來分的。無罪時代,是神治的原則;良心時代,是自治的原則;人治時代,是人管治的原則。…在人墮落以前,人與神之間還沒有罪的間隔,這就是所謂的無罪時代。那時,人直接受神的管治,而活在神面前,向神負責。(生命的經歷,一一二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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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