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【在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中神國的發展】
第一週(週六)



 凡活在人治之下的人,都是活在人面前的。他們有許多事,都是因著怕人纔不敢作。何時人管不到,或看不見,他們就為所欲為了。在自治之下的人就不是這樣。他們乃是活在自己良心的感覺裏,接受自己良心的管治,而不需要別人的管治。他們在一切言語行動上的約束,不是因為懼怕人,乃是因為良心的管治。良心贊同,他們纔敢作;良心不贊同,他們就不敢作。雖然表面上,他們還是在人的管治之下,也是服在人的管治之下;但實際上,他們並不需要人的甚麼管治,他們自己的良心已經彀管治並約束他們了。(生命的經歷,一一四頁。)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