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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篇 在真理中並憑著靈行事為人,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(週四)







保羅在〔加拉太〕五章十六節告訴我們,要憑著靈而行。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完全是憑著靈,不是憑著肉體。按五章的上下文看,這裡的靈必是聖靈,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,規律我們的行動。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。
我們的靈與那靈是不可能分開的,因為二靈已經調和成為一靈了。…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〔說〕,『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我們的靈既然與那靈調和,我們就必須學習在靈裡過日常的生活。我們強調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的重要,絕不會太過。(加拉太書生命讀經,二八八、二九一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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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