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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作神的奴僕牧養神的召會,有奴僕的靈、奴僕的愛、和奴僕的順從(週三)







根據〔出埃及〕二十一章二節,一個希伯來奴僕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後,就可以自由。在他作奴僕的年間,他若得著妻子與兒女,就必須把他們留下,作為主人的財產,『他要獨自出去。』(4。)然而,奴僕可能『明說,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出去』。(5。)這裡我們看見,繼續作奴僕不是律法的要求;乃是一件愛的事。因為奴僕愛他的主人,和他的妻子兒女,他就不願意自由出去。反之,他願意永遠服事他的主人。愛是他繼續服事的根基。(出埃及記生命讀經,九五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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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