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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篇 啟示出來的基督和作見證的召會(週六)







神的心意是要得著團體的彰顯。我得救之前,是傳統、掛名的第四代基督徒。我自幼就被每一種基督教的觀念所毒化、麻醉並迷惑。表面上這些觀念是照著聖經,但實際上這些觀念並不符合聖經。我多年聽牧師、傳道人、傳教士的傳講,但沒有一人曾告訴我,我們必須是今天基督在地上的團體彰顯。神在宇宙中渴望得著一個彰顯;不論在那裡,這彰顯在每一個地方都必須是獨一無二的。
約翰說,『我約翰,就是你們的弟兄,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、國度、忍耐裡一同有分的,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,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。』(啟一9。)今天幾乎所有的基督徒都會說,他們是為著神的話;但少有人會說,他們是為著耶穌的見證。我們在這裡不僅是為著神的話,也是為著耶穌的見證。(耶穌的見證,六八至六九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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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