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創造人的目標乃是要得著祂團體的彰顯。按照這目標,人受造有神的形像,為要作祂的見證。(創一26。)這意思是說,人被命定作神的彰顯。因著亞當在這事上使神失望,耶穌就作為第二個人而來,(林前十五47下,)頂替亞當的地位和功用。因此,耶穌這活的人位,乃是神的彰顯、形像和見證。(西一15。)照樣,今天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,也就是耶穌的彰顯。在聖經頭一章,人有神的形像以彰顯神;在聖經末了二章,有一個建造—新耶路撒冷,以彰顯神。按照啟示錄這卷書,在寶座上的神顯出來的樣子是碧玉,新耶路撒冷顯出來的樣子也是碧玉。(四2~3,二一11,18。)這意思是說,整座城是神形像的彰顯。藉此我們能看見,聖經從起頭到末了是一貫的。(耶穌的見證,六六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