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啟示錄裏,…燈臺是複數的,(一11~12,)因為這七個燈臺乃是七個地方召會的圖像、表號、象徵。在神的眼中,每一個地方召會就是一個燈臺。藉此我們能看見,地方召會乃是基督的複製或複本。所有的燈臺或地方召會加在一起,就是基督的繁增。在出埃及二十五章,基督是獨一的燈臺;但在啟示錄,這個燈臺有了複製、複本,因而得著繁增。實際上,在啟示錄的時代,地上不只有七個地方召會,所以七是一個代表數字。每一個燈臺都是出埃及二十五章所啟示燈臺的複製。燈臺是一個舊的項目,但是到這時候具備了許多新的特徵。在出埃及記只有一個燈臺,但在啟示錄有七個。在出埃及記有燈臺,卻沒有燈臺成了七倍這方面。燈臺新的方面乃是燈臺的繁增。(神新約的經綸,三一三至三一四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