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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週 信仰作為福音,以及福音的目標(週三)

 






〔猶大書二十節〕裡的信仰,指客觀的信仰,就是我們所相信而叫我們在基督裡得救,新約中寶貴的事物。
說〔猶大書〕二十節的信仰是客觀的信仰並沒有錯。然而,我們需要看見,這客觀的信仰產生主觀的信。信首先是指包含在神的話裡,且由這話傳輸的真理。神在聖經裡寫出來的話,以及在真實、正確的傳講和教導中說出來的話,都包含真理,並將真理傳輸給我們。我們所說的真理,就是神所是的實際、神所經過之過程的實際,以及神所完成、達到、並得著之事的實際。(猶大書生命讀經,二○至二一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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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