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完全救恩的第二部分是完成的部分,這是在生機上,藉著基督的生命,作神救恩的完成。…現在我們要來看,在神繼續的建造中,基督的生命為我們所完成的。
首先,基督的生命將生命賜給相信的罪人;他們在基督作為從神給他們的義裡被神稱為義,使他們能在這生命裡活在神面前。(羅一17。)
這生命也將神所稱為義的信徒作成神許多的兒子,(八14,來二10,)他們藉著生命之靈,(羅八2,)以基督生產並繁增的生命所重生,(彼前一3,)成為基督的許多弟兄。(羅八29。)
這生命分賜到將死的信徒裡面,使他們在基督裡長大,脫離死而達到成熟。(11。)我們的重生是發生在我們的靈裡。但我們全人另有一部分是將死的,就是我們必死的身體。我們需要基督的生命分賜到這將死的部分裡。(羅馬書的結晶,七八至七九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