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之靈的律乃是神新約經綸中奧祕之生機體的關鍵。神新約經綸中奧祕的生機體,是在於基督作生命。(西三4上。)有生命,就有律。沒有生命的律,不過是外面的規律、法則。(神新約經綸中的奧祕,八二頁。)
羅馬八章不是要激動人,也不是要把一些退後冷淡的人帶回到主面前,這一章乃是為著一班迫切要得著釋放的人,我們可以從七章的最後一段話中看出來。保羅呼叫:『哦,我是個苦惱的人!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呢?』保羅是迫切的尋求,他一直在拚命的尋求。…迫切呼叫之後,回答就來了:『如此,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,就沒有定罪了。』然後又說出如今在基督耶穌裡為甚麼就沒有定罪的原因:『因為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。』為甚麼如今那些在基督裡的就沒有定罪了?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已經安裝到保羅裡面了。(成全訓練信息,四九○至四九一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