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在祂的成為肉體與復活以前,就已經是神的兒子。然而,在祂成為肉體之後,祂的神性被肉體遮藏了。但根據羅馬一章四節,祂進入復活時,就在祂的人性裡,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。基督的復活不同於拉撒路(約十一41~44)和其他人的復活,(路七11~17,八49~54,)絲毫不平凡,乃是非常特殊的。基督的復活之所以不一樣,乃因祂的復活就是祂被標出為神的兒子。
基督無須被標出為人子,因為當人看見祂時,他們立刻認出祂是一個人。然而,因著神的兒子遮藏在祂這人子裡面,祂就需要被標出為神的兒子。祂的神性遮藏在祂的人性裡。人很容易認出祂的人性,卻不易認出祂的神性。這遮藏的神性需要藉著復活被標出、顯明。當祂復活時,祂就被標出、顯明為帶著人性的神子。(新約總論第二百九十五篇—中文尚未出書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