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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 神聖的生命乃是成就神定旨並完成祂恢復的路(週一)

 






神聖的生命可視為神首要且基本的屬性。雖然『生命』一辭在新約裡用了多次,但『神的生命』一辭只出現一次。以弗所四章十八節是說到神的生命惟一的經文:『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,就因著那在他們裡面的無知,因著他們心裡的剛硬,與神的生命隔絕了。』神的生命是永遠、非受造的。人受造時沒有得著這生命。在受造後,有受造生命的人被擺在生命樹前,(創二8~9,)以接受那非受造、神的生命。但人墮落到心思的虛妄裡,並在悟性上變為昏暗。人在這種墮落的光景中,無法摸著神的生命,直到人悔改(心思轉向神),並相信主耶穌,以接受神這永遠的生命。(徒十一18,約三16。)(新約總論第一冊,八七至八八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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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