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神完整的救恩是本於神的義,(羅一17上,)就是基督。神的義是一件大事,因為神的義是神救恩的大能。神的義是堅定的,是祂寶座的根基,(詩八九14,)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。(羅十四17。)若沒有義,神自己就完了,整個宇宙就要崩潰,我們也不能存在。整個宇宙,包括我們在內,乃是本於神的義纔存在的。
羅馬五章十節指出,該書所啟示神完滿的救恩有兩部分:一部分是基督的死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;另一部分是基督的生命所給我們的拯救。羅馬書頭四章詳論基督之死所成就的救贖,後十二章則細說基督之生命所施的拯救。…客觀方面的救贖,是叫我們在地位上脫離定罪與永刑;主觀方面的拯救,是叫我們在性質上脫離我們的舊人、自己、和天然的生命。(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結晶讀經,七、九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