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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(週四)

 






基督的元首權柄在舊約中尚未完全得建立,因為祂還沒有成為肉體。在舊約時,基督只是神的兒子,還不是人的兒子。這點很重要。基督要得著完滿的元首權柄,祂需要二性:神性和人性。祂若僅僅是神,就還不彀資格作頭。祂要作頭,就必須是神又是人。許多基督教教師忽略了這件事。按照人的觀念,基督是神,就已經彀資格作宇宙的頭。然而照著神的經綸,神在祂的行政中,不會僅僅作為神來施行審判。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說,『祂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,按公義審判天下;祂已叫這人從死人中復活,供萬人作可信的憑據。』(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,八一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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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