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個事實叫我們希奇,…就是以弗所人處在這一種離棄起初的愛的光景中,尚會有許多的活動、熱心、殷勤、受苦。…主要我們自問,我作這工到底為誰呢?可憐!我們作工的時候,我們並非因著主愛的感動而作!不過因著習慣而已!不過因著保守名譽而已!他日站在基督審判臺前時,主必不因著我們工作多、大、顯要,而讚美我們;祂火焰的眼睛並不是觀看這個;祂所查問的,就是有幾分是因著愛祂的緣故作的。惟獨受主愛激勵的工作,纔是金、銀、寶石;其他的工作,無論是如何重大、眾多,無論是如何熱心、殷勤,都是木、草、禾秸;除了焚燒以外,並無其他的用處。願我們所有的工,都好像是站在審判臺前作的;願主審判我們的工程,天天發光照耀我們的存心。(默想啟示錄,一三一至一三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