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已經看見,召會作新人應該照著實際、憑著恩典行事,並且看見,召會作新婦應當活在愛和光中。然而,不僅神永遠的定旨必須成就,基督的心願必須得到滿足,神的仇敵也必須被擊敗。為此,召會必須是戰士。甚至在雅歌中,我們也看見,當尋求者享受主的同在時,爭戰也在進行著。因此,我們是照著實際、憑著恩典行事,我們是活在愛和光中,並且我們也爭戰,為要征服撒但的意志。我們的行事為人是為著完成神的定旨,我們的生活是為著基督的滿足,並且我們的爭戰是為著擊敗神的仇敵。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六三七頁。)
▶ 基督在木頭上受死,乃是作我們的救贖主,(彼前二24,)現今祂在復活的生命裏,在我們裏面乃是作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,因此祂能指引我們,並以生命供應我們,使我們照著祂受苦的榜樣跟隨祂的腳蹤行。(21。)照著彼前二章二十五節,基督是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。我們的魂是我們內裏的所是—真人位。主是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,藉著顧到我們裏面各部分的益處,並監督我們真人位的光景,而照其需要牧養我們。(彼得前書生命讀經,二二七頁。) 在〔詩篇二十三篇〕基督牧養的第二階段,祂使我們的魂甦醒(復興並變化—羅十二2,弗四23),並引導我們(照著靈)走義路(以滿足義的要求—羅八4)。我們要成為義的,就是照著神公義嚴格的要求,在神面前與人事物都是對的,就需要魂得著復興並變化,好使我們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是正確、平衡的。(聖經恢復本,詩二三3註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