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權柄的人必須代表神;無論是忿怒或是恩慈,都得隨時像神。我們作錯了,應該承認這是我自己作的,千萬不可把神拉進來;若是將神拉進來,就是將審判拉到自己身上來。所以要謹慎,把神拖到我們的錯誤裏是很嚴重的事。(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一冊,二八二至二八三頁。)
我們得救以前都是神的仇敵,我們與神之間沒有和平。我們與神之間只有仇恨,沒有和平。但我們悔改,相信了主耶穌,祂的血就洗淨我們的罪,我們就得著神的赦免。結果我們蒙神稱義,且與祂和好。我們既是這樣與神和好,我們與神之間就不再有仇恨,反倒有和平。〔然而,〕這種對於和好的了解,…不是使徒保羅所盡和好職事的全部意義。
和好的職事不僅把罪人帶回歸神,更是把信徒完全帶到神裏面。因此,僅僅被帶回歸神還不彀,我們也必須是在祂裏面。(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,四○○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