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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二十六章一至二節給我們看見順從的根據,這根據包括三件事。首先,不該有偶像。(1。)這表徵我們不可在神之外有其他的尋求目標,免得失去我們享受神聖產業的地位。第二,要謹守神的安息日。(2上。)這表徵我們該知道神的工作完全是由祂自己完成的,使我們可以享受;我們不需要作甚麼工。第三,需要敬畏神的聖所。(2下。)這表徵我們對神在那作祂居所、具體化身並彰顯的基督裏,(約一14,西二9,)並在那是基督的擴大、作神居所並永遠彰顯的召會裏,(提前三15~16,啟二一10,)所是並所完成的一切,有所敬畏。我們不僅需要從字句來領悟這些點,更需要看見這些點的內在意義。(利未記生命讀經,六二六至六二七頁。)
利未記二十六章一至二節給我們看見順從的根據,這根據包括三件事。首先,不該有偶像。(1。)這表徵我們不可在神之外有其他的尋求目標,免得失去我們享受神聖產業的地位。第二,要謹守神的安息日。(2上。)這表徵我們該知道神的工作完全是由祂自己完成的,使我們可以享受;我們不需要作甚麼工。第三,需要敬畏神的聖所。(2下。)這表徵我們對神在那作祂居所、具體化身並彰顯的基督裏,(約一14,西二9,)並在那是基督的擴大、作神居所並永遠彰顯的召會裏,(提前三15~16,啟二一10,)所是並所完成的一切,有所敬畏。我們不僅需要從字句來領悟這些點,更需要看見這些點的內在意義。(利未記生命讀經,六二六至六二七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