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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(週五)
【為著神的經綸,在神的行政下過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】



 〔馬太十一章二十八節的勞苦〕不僅是指為了遵守律法誡命和宗教規條而努力的勞苦,也是指為了工作成功而奮鬥的勞苦。凡這樣勞苦的,總是擔重擔的。主頌揚父,承認父的道路,並宣告神聖的經綸之後,便呼召這樣的人到祂這裏來得安息。…安息不僅是指從律法與宗教,或工作與責任的勞苦並重擔中得著釋放,也是指完全的平安和完滿的滿足。(聖經恢復本,太十一28註1,註2。)
 負主的軛就是接受父的旨意。這不是受律法或宗教義務的規律或支配,也不是受任何工作的奴役,乃是受父旨意的約束。主過這樣的生活,並不在意別的,只在意祂父的旨意。(約四34,五30,六38。)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。(太二六39,42。)因此,祂要我們跟祂學。(太十一29註3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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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(週四)
【為著神的經綸,在神的行政下過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】

▶  基督在木頭上受死,乃是作我們的救贖主,(彼前二24,)現今祂在復活的生命裏,在我們裏面乃是作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,因此祂能指引我們,並以生命供應我們,使我們照著祂受苦的榜樣跟隨祂的腳蹤行。(21。)照著彼前二章二十五節,基督是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。我們的魂是我們內裏的所是—真人位。主是我們魂的牧人和監督,藉著顧到我們裏面各部分的益處,並監督我們真人位的光景,而照其需要牧養我們。(彼得前書生命讀經,二二七頁。)  在〔詩篇二十三篇〕基督牧養的第二階段,祂使我們的魂甦醒(復興並變化—羅十二2,弗四23),並引導我們(照著靈)走義路(以滿足義的要求—羅八4)。我們要成為義的,就是照著神公義嚴格的要求,在神面前與人事物都是對的,就需要魂得著復興並變化,好使我們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是正確、平衡的。(聖經恢復本,詩二三3註1。)

第一週(週六)
【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恩典上得著加力,成為貴重的器皿,裝備齊全的神人】

▶  不要讓你的心思像『野馬』一樣。心思佔魂的大部分,而魂是居於我們外面的肉體和我們裏面的靈之間。…我們將我們的靈如火挑旺起來之後,必須學習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。我們的心思非常『多話』。…我們若不控制我們的心思,就會飄蕩幻想,在很短時間內遍遊地球。…所以我們必須將我們的心思引到我們的靈。我們這樣作時,就會向主歌唱,讚美主,並說出主來。 夫妻…在別人面前會約束自己所說的話。但是當他們在一起時,就任意說別人閒話,或消極的說到召會。那時他們就發死,因為他們將心思置於肉體。我們必須學習使我們的靈如火挑旺起來,並且控制我們的心思。不要讓心思置於肉體,乃要引導心思,將心思置於靈。這個習慣必須在我們裏面建立起來。我們的心思置於肉體,就是死;我們的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冊,二四七至二四八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