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的時候,在有的地方召會裡,…只有一點點的光。你記得撒上三章記載,當撒母耳還是童子的時候,他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。當那些日子,『神的燈還沒有熄滅。』〔3。〕意思是就要滅了。為甚麼呢?因為祭司老以利太弱。出埃及記說,聖所的燈是祭司來點的。祭司早晨收拾燈、黃昏點燈的時候都要燒香。你們都知道,燒香是禱告。一個地方召會的燈明亮不明亮,和祭司在神面前的燒香有絕對的關係。燈所以不明亮,原因就在於那個事奉、那個祭司體系、那個燒香沒有了。一點都不錯,是真的聖所,是真的燈臺,但是祭司的職事弱,像老以利一樣。…燈光的明與不明,和祭司體系的事奉有絕對的關係。
祭司體系,每一個人都有分。我們…個個都要學習盡職燒香,…晚上要禱告,早晨要禱告,叫神的燈光在我們中間明亮,明亮到一個地步,這個燈光就變作神的行動。燈光的照明變作了神的行動,變作了神的行政,變作了神在宇宙中的管理,變作了神今天在地上的經綸。(金燈臺的終極意義,五一至五三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