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基督在祂總括的時期中,所作的第二件大事,就是成為賜生命的靈。(林前十五45下。)祂在祂的復活裡,不只被生為神的長子,並且祂這位在肉體裡的末後亞當,也成了賜生命的靈。基督是末後的亞當,意思是說,祂乃是最後一個亞當,在祂之後再也沒有亞當了。在基督裡面,亞當結束了。在復活裡,基督這位在肉體裡的末後亞當,成了賜生命的靈。
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說,『末後的亞當〔在肉體裡的基督〕成了賜生命的靈。』首先,在成為肉體裡,基督為著救贖成了肉體;然後,在復活裡,祂這末後的亞當,為著分賜生命,成了賜生命的靈。
約翰七章三十九節說,『那時還沒有那靈,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。』…耶穌是在復活時得著榮耀的;(路二四26;)在祂沒有復活,就是尚未得榮耀時,神的靈還不是那賜生命的靈。基督復活以前的靈,能運行在水面上,能與人接觸,也能叫人分別成為聖,但還不能把生命分賜到人裡面,還不是那賜生命的靈。『生命的靈』這辭,乃是到了羅馬八章二節纔題到。所以在基督復活之前,還沒有那靈,就是還沒有那賜生命的靈。(如何作同工與長老,並如何履行同工與長老的義務,二九至三○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