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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週 神的兒女、神的兒子和神的後嗣(綱目)

 






壹 作神的兒女,是我們與神初步或基本的關係;我們需要長大,好成為神的兒子;然後我們還需要進一步長大達到成熟,好成為神的後嗣—羅八14,16~17,23
貳 『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』—16節
參 『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』—八14
肆 『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』—羅八17,加三29,四7,多三7,弗一11,13~14,18,彼前一3~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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