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羅馬書不僅論到公義與聖別這兩種屬性,也論到榮耀的屬性。得榮開始於基督升天的時候,而完成於祂再來的時候。…基督的死是為著神的公義,基督的復活是為著神的聖別,而基督的升天是為著神的榮耀。當基督再來時,祂聖徒的得榮就要得著終極完成。
在羅馬八章可以看到這個思想。保羅在十七節說,我們若與祂一同受苦,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。十八節接著說,『因為我算定今時的苦楚,不配與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相比。』一切受造之物都熱切期望『從敗壞的奴役得著釋放,得享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』。(21。)保羅在三十節說,神所豫定、呼召、稱義的人,神也叫他們得榮耀。當我們被聖別時,我們也在得榮的過程中。我們因著聖別,就豫嘗了得榮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七五九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