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從人受造的時候起,神首先以食物的形態,將祂自己當作生命樹放在人面前。當我們喫食物時,那食物就成了我們的一部分。這是神對我們的心意,就是要我們以祂為食物,好叫我們與祂調和,在宇宙中彰顯祂。聖經裡第一次題到的事,總是一個管制的原則,就是管制主與我們來往的原則。神與祂子民來往的基本原則,乃是要他們享受祂作食物,作生命的供應。
約翰福音告訴我們,有一天,這位在起初將祂自己擺在人面前作食物的神,成為肉體來作人。神以人的形狀再將自己擺在人面前作食物,作屬天的生命之糧,(六35,57,)使人能彀有分於祂。在創世記二章,神在起初的時候,就以食物的形態,將祂自己當作生命樹擺在人面前。在約翰六章神成為肉體以後,也作了相同的事。祂將自己當作生命的糧擺在人面前,使人能彀有分於祂。主耶穌在五十七節說,『那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』(生命樹,三四至三五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