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四,無論是同工或長老,都必須有一個配搭的靈,使眾聖徒感覺,這幾位負責弟兄真是和諧,而不是勉強的合一,勉強的維持局面。…〔有的夫妻〕彼此不滿意,只是為著兒女維持一個局面。兒女也知道父母兩人是不和的,不過表面不吵罷了。還有的夫妻,彼此真是和諧,甜甜美美的相處;這纔是對的。
有的地方召會,長老們彼此不吵也不鬧,大家都為著大局,維持表面的和諧,但裡頭合不來。這要叫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奉,受到莫大的虧損。眾長老必須是配搭的,必須是一致的。這個一致乃是從前面三點引出來的—捨己,活在靈裡,多禱告。所以,一個人如果不知道捨己,靈又不強,也不常禱告,就很難和弟兄們和諧,並且很難脫離自己的意見。充其量他是老練的,為顧全大局,不願鬧事,人說甚麼他也不爭。然而,這是社會的光景,不是召會的配搭。(事奉上的基本認識,修訂版第五篇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