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們生命長大需要有的第二件事,乃是認罪與清理我們的罪和其他失敗。我們開始愛主之後,就必須有一次清楚的對付自己,好叫我們有真正生命的長大。…換句話說,我們必須對付我們的良心。…我們需要清潔的良心。要有清潔的良心,我們需要徹底承認我們一切的罪、污穢、失敗以及過犯。我們必須到主面前有這樣的對付。有時,我們也許需要三天的時間這樣作。我不相信我們能在僅僅一兩個小時內認完我們的罪。我們若對主是認真的,我們就需要更長的時間,好有徹底的對付。這不是律法;這是原則。
許多基督徒在屬靈上不健康,因為他們的良心沒有煉淨。在他們的良心裡有許多的控告和虧欠。有的人甚至知道了,卻不願意認罪,所以他們就多多少少受了攔阻。…我們若不願意認罪,乃是因為我們不愛主。…可能這時候你不覺得你在甚麼事上有錯,但是當你開始愛主,你就會領悟,你在許多事上,對人對主是多麼的不對。你會感覺到向主認罪的需要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四冊,七三二至七三三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