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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篇 實行神聖的義(週二)







基督成為從神給信徒的義有兩面。第一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,使他們在悔改歸向神並信入基督時,在神面前客觀的得稱義。(羅三24~26,徒十三39,加三24下,27。)…基督是神給我們的美麗,給我們穿上,作我們的衣服…。這是外面的、客觀的。
第二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,從他們活出來作神的顯明;這位神就是在基督裡賜給信徒的義,使他們主觀的蒙神稱義。(羅四25,彼前二24上,雅二24,太五20,啟十九8。)(羅馬書的結晶,六五至六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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