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約翰在〔約貳〕一節說到在真實中的愛。『真實』原文與真理同字。照約翰對這辭的用法,特別照他在福音書裡的用法,本辭在此是指啟示出來的神聖實際—三一神在子耶穌基督裡分賜到人裡面—成為人的真實與真誠,使人過一種與神聖之光相符的生活,(約三19~21,)並且按著神的所是,照神所尋找的敬拜神。(四23~24。)這就是神的美德,(羅三7,十五8,)成了我們的美德,藉此我們能愛眾信徒。這就是真實、可信、真誠、誠實、可靠、信實;就著神說,是神聖的美德,(三7,十五8,)就著人說,是人性的美德,(可十二14,林後十一10,腓一18,約壹三18,)並且是神聖實際的流出。(約參1。)活在三一神聖實際裡的使徒約翰,就是在這樣的真實中,愛他的受信者。(約翰二書生命讀經,三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