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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篇 神聖的光、神聖的真理、和神聖的實際(週四)







約翰在他的二書及三書裡強調真理的重要。在約貳一至二節裡,使徒約翰說到真實所愛的,認識真理,真理存在我們裡面,以及真理永遠與我們同在。在他第三封書信裡,…特別題到在真理中行事為人;說到『我聽見我的兒女們在真理中行事為人,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更大的』。(約參4。)在這些書信裡強調真理,指明這些書信寫在墮落期間,那時許多人偏離了真理。(真理信息,九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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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