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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被神活話的真理構成,成為基督的見證,使基督得著彰顯(週三)







基督乃是…神的見證。〔啟一5,三14。〕…因為基督乃是活神的話。聖經是神寫出來的話,基督乃是神活的話。約翰一章說,太初有話,話就是神。這個話,有一天成了肉體,住在我們中間,叫我們看見了神的榮耀。這個話就是基督,也就是神的表明,神的彰顯。所以基督乃是神的見證。
神格一切的豐滿,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。(西二9。)基督活在地上的時候,就是把神活出來。因此基督就是神活的見證。人在基督以外,就不能認識神,人在基督以外,也找不到神。神就在基督裡頭,神就在基督身上。…若不藉著祂,沒有人能接觸神,摸著神;人要接觸神,摸著神,人要達到神,就必須藉著祂,必須在祂裡面。因為祂就是神的化身,就是神顯出來的見證。
不僅如此,還有聖靈也是基督的見證。…主耶穌死而復活,升到天上,再降下來,就是在聖靈裡頭了。〔約十六5~7,十四16~18。〕所以祂怎樣是神的化身,聖靈也怎樣是祂的化身。神是在祂裡面,祂是在聖靈裡面。祂升天以後,聖靈來了,裡面就包含著祂的成分。凡祂所是的,凡祂所有的,凡祂所成功的,凡祂所經歷的,一切的成分,都在聖靈裡面。所以十六章十三至十五節纔說,聖靈來了,要向我們宣示祂,而榮耀祂。並且十五章二十六節也說,聖靈來了,要作祂的見證。(教會的見證與立場,四八至五○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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