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主在約翰五章三十九節說,聖經乃是祂的見證。聖經既是主基督的見證,也就是神的見證。我們讀聖經,若真摸著了聖經裡面的靈意,就沒法不看見基督。既看見基督,也就沒法不看見神,因為全部聖經都是神的見證。
全部聖經所以都是神的見證,因為全部聖經都是神的話,說出神是怎樣的一位神。律法怎樣說出神,聖經更是怎樣完備的說出神。因此,聖經就是神實際而完備的見證。聖經的實際,聖經的本質,也像律法一樣,就是神自己。
所以當人來讀聖經的時候,人必須摸著神,纔能摸著聖經的實際,摸著聖經的本質。若是人在神之外來讀聖經,聖經對於他,若不是死的字句,就是空洞的道理。…你若不摸著神,不在神裡面來讀聖經,聖經就是死的字句,空洞的道理。(教會的見證與立場,四六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