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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被神活話的真理構成,成為基督的見證,使基督得著彰顯(週二)







主在約翰五章三十九節說,聖經乃是祂的見證。聖經既是主基督的見證,也就是神的見證。我們讀聖經,若真摸著了聖經裡面的靈意,就沒法不看見基督。既看見基督,也就沒法不看見神,因為全部聖經都是神的見證。
全部聖經所以都是神的見證,因為全部聖經都是神的話,說出神是怎樣的一位神。律法怎樣說出神,聖經更是怎樣完備的說出神。因此,聖經就是神實際而完備的見證。聖經的實際,聖經的本質,也像律法一樣,就是神自己。
所以當人來讀聖經的時候,人必須摸著神,纔能摸著聖經的實際,摸著聖經的本質。若是人在神之外來讀聖經,聖經對於他,若不是死的字句,就是空洞的道理。…你若不摸著神,不在神裡面來讀聖經,聖經就是死的字句,空洞的道理。(教會的見證與立場,四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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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