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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篇 主所恢復包羅萬有的一(週五)







在申命記十二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六各章中,至少題過十六次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。
如何識別神所選擇的地方,第一個原則〔乃是〕:神所選擇的地方,必須在神與基督的名以外沒有別的名。任何地方,若是在基督的名以外另取了一個名稱,那就不是神所選擇的地方。在十二章,神囑咐百姓要毀壞那些地方和那些名字,甚麼名都不許留下。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,就是主立祂自己名的地方。為這緣故,當我們在召會中聚集時,我們必須在主耶穌的名裡聚集。在馬太十八章,主耶穌講到我們要聚集進入祂的名。無論何時我們來在一起,就必須進入祂的名。我們不應該採用一些公會的名稱,諸如美以美會、聖公會、長老會、路德會或浸信會,這一切名稱都必須毀除。(一的真正立場,五五、六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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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