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照著申命記的記載,享受基督的方法有兩個:一個是個人、單獨的方法;另一個是集體的方法。比方說,就著五穀—小麥或大麥—而論,所有的以色列人,無論何時何地,都可享受。這是享受那地出產的一個方法。但是有的穀類不能個別分開享受。五穀中的十分之一和初熟的,連同所有收穫物中的十分之一和初熟的,都必須收存保留起來,到某一個日子帶到神所揀選的祭司那裡去。這些必須帶到神的居所所在的地方,就是立祂名的地方。在那地方,在神的面前,以色列人就與神所有的兒女共同享受這些東西,也與神共同享受。這是集體的敬拜。
現在我們來應用這些原則。我們基督徒無論何時,無論何地,都可自己享受基督。但是我們若要和神的兒女集體的享受基督,我們就不能有自己的選擇;我們只有一個可去的地方。我們個別分開的享受基督,任何地方都可以,對此我們有完全的自由。但是我們若要和神的百姓一同享受基督,當作對神的敬拜,我們就必須去神所揀選的那地方。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,因為這一個保守了神兒女的合一。(包羅萬有的基督,二一六至二一七頁。)